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在我国法治化进程加快,正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伟大实践中,身处依法行政最前沿阵地的基层政府的领导干部,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如何?近年来,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了一定的提升,意识也有所加强,但新形势下,现状还是堪忧。
一是依法行政的理念初步形成,但对基层推进依法行政的信心不足。通过这些年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建立与落实,加大了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和法律法规特别是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基层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逐步增强,对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行为的基本方式初步认同。但仍发现一些基层领导,却对基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有诸多的疑虑,大多数人认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十分困难,主要体现在:基层干部法律知识水平不高,法律观念淡薄;乡镇体制不顺,功能弱化,如党政不分、政事不分的现象还普遍存在;涉农方面的法律不健全,现有的一些法律缺乏操作性。
二是政府行政管理逐步规范,但基层领导干部不适应依法行政的问题比较突出。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作为基层的乡镇政府,通过这些年的机构改革和职能转换以及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等一些改革措施的落实,行政理念、职能职责转换力度加大,各项制度建设加强,行政管理逐步规范,正在朝着建设有限型、民主型、服务型政府迈进。但在这转型时期,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部分领导干部却显现出不适应性,表现在:行政理念不适应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的基本要求,规则意识比较淡薄,权力导向明显;职能转换上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政府职能转变提出的要求,职能转换不到位;行政管理上不适应现代管理理念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习惯于用传统的管理方式方法和实践经验指导行政工作。
三是法律知识的学习受到重视,但基层领导干部依法处理问题的能力尚存差距。目前总体上看,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相对欠缺,这就直接影响了基层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提升,导致基层领导用法律来思考问题的能力和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不高。多数乡镇领导干部在处理具体问题时主要还是依靠政策和上级的文件规定来解决问题,甚至有的还习惯于用人治的思维模式、用破坏规则的办法来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