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管理,促进教师间的经验交流与学习,提升教师课堂教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教育政策要求及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教师听课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各学科任课教师,旨在通过常态化的听课评课活动,营造互帮互学、共同进步的教学氛围,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听课基本要求
(一)听课数量
1. 新入职教师:入职首学年每周听课不少于3节,全年听课总量不低于120节,重点学习优秀教师的课堂组织、教学方法和教学环节设计。
2. 青年教师(教龄5年以内):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每学期听课总量不低于40节,通过听课博采众长,逐步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
3. 中年教师(教龄5 - 20年):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每学期听课总量不低于20节,在听课过程中注重教学理念更新与教学方法创新。
4. 骨干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每学期听课总量不低于20节,同时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的任务,在听课评课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5. 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总量不低于30节,全面了解本学科教师教学情况,发现教学中的共性问题,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教研活动 。
6. 学校领导: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教学副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教导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以便准确把握学校教学动态,科学决策教学管理工作。
(二)听课范围
1. 鼓励教师跨年级、跨学科听课,拓宽教学视野,学习不同学科的教学特色和思维方式。
2. 积极参与校内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等教学展示活动,学习优秀教学案例和先进教学经验。
3. 条件允许时,可参与校外优质课观摩、教学交流活动,了解教育教学前沿动态。
三、听课过程规范
(一)听课前准备
1. 听课教师应提前了解授课教师的教学进度、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熟悉相关教材,以便在听课过程中更有针对性地观察和思考。
2. 准备好听课记录本,注明听课时间、班级、学科、授课教师等基本信息。
(二)听课中要求
1. 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不迟到、不早退,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避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2. 认真观察教师的教学环节设计、教学方法运用、师生互动情况、课堂管理能力,以及学生的学习状态、参与度和学习效果等,做好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教学过程、教师和学生的典型表现、自己的即时感悟和疑问等。
(三)听课后交流
1. 听课结束后,听课教师应及时与授课教师进行交流反馈。交流内容既要肯定教学中的亮点和优点,也要客观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2. 教研组定期组织听课研讨活动,针对听课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讨论,共同探讨解决方法,实现经验共享、共同提高。
四、听课记录与考核
(一)听课记录
1. 听课记录要书写规范、内容详实,体现听课过程中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记录形式可采用文字叙述、表格等,重点突出教学过程分析和教学评价。
2. 每学期末,教师需将本学期的听课记录本上交教务处进行检查存档,作为教师教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考核与奖惩
1. 将教师听课情况纳入教师绩效考核体系,对完成听课任务且听课记录质量高、积极参与交流研讨、在教学改进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2. 对未完成规定听课数量或听课记录敷衍了事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如遇国家教育政策调整或学校实际情况变化,本制度将适时进行相应调整和完善。
希望全体教师严格遵守本听课制度,积极参与听课评课活动,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