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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命不争,克去讼念,转危为安——《讼》卦九四的哲理意义
时间:2015年11月20日22:00-22:30
导读老师:
林文钦(台湾高雄师范大学国文系教授)
刘正平(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主持人:尚旭(中华易医研究院秘书长)
课程秘书:张馨月(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硕士生)
导师简介:
林文钦,台湾省南投县人,国立高雄师范大学文学博士,现任高雄师范大学国文系教授,兼任台湾周易养生协会创会会长,教育部高中文化基本教材咨询教授,高雄师大进修学院易经研究班讲座教授,雄师大市民学院易经研究班讲座教授。曾任国立高雄师范大学国文系主任,考试院典试委员,高雄市政府复审委员会委员,高雄医学大学兼任教授暨通识教育咨询委员,高雄文学馆驻馆作家,高雄道德院修真道教学院讲座教授、南台道教学院研究部讲座教授、佛光山中国佛学院讲座教授。著有《易传变易思想研究》、《周易时义研究》、《现代诗鉴赏教学研究》、《周易参同契疏解》(付印中)等书。
刘正平,甘肃庆阳人,复旦大学中文系文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博士后,现任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古典文献学、宗教与文学、中国民间宗教,学术著作有《宗教文化与唐五代笔记小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发表过《<山海经>刑天神话再解读》、《<问答宝卷>解析——江南无为教觉性正宗派的传世经卷》、《南屏诗社考论》等论文 。
课中记录:
21:57:09尚旭:欢迎各位老师为大家讲解。
21:59:07林文钦: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从卦象上看,九四已经进入上卦,并且属于刚爻居阴位,失位且不中,过于刚健好胜,不得人心。九四明白自己的过错之后,改变与人好争的性格,从而获得吉祥。
不克讼—《诚斋易传》:“九四之讼初六,以上讼下,挟贵而讼,以强讼弱,挟力而讼。初非四之敌也,然举二者之讼质之,九五刚明中正之君,何贵之私,何力之挠哉?故初六之辨遂明,而九四之讼不胜。”此言九四恃强凌弱,与初六争讼。而九五之尊依其中正刚明之质,公正的辩明初六的实情,作大公无私的判决,以伸初六之信实,故言:“初六,……,小有言,终吉。”而争讼的另一方九四则“不克讼”。克,胜也。“不克讼”,谓讼不胜也。
复即命、渝—《周易正义》孔疏:“复,反也;即,就也。”命,理也,犹言正理。《诚斋易传》:“渝者,变而改也。”通句即谓:九四不克讼之后,能归就正理,自改其过。
朱熹《周易本义》:九四刚而不中,故有讼象。以其居柔,故又为不克,而复就正理,渝变其心,安处于正之象。占者如是,则吉也。
另解: 金景芳《周易全解》:九四以刚健居不中不正之地,按其本性说,是好讼的。但是它没有争讼的敌手。九五君位,不可与之讼。六三阴柔而居下,不至于生讼。初六与九四正应而顺从,不能与之讼。左右前后都没有可与之讼的对象,九四虽欲讼而无由讼,所以“不克讼”。在这种情况下,九四若能克服躁动欲讼之心,复就正理,变其不安贞为安贞,则必然得吉。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象传说:“复即命渝”说明安顺守持正固必无损失。
孔颖达《周易正义》:“若能反从本理”者,释“复即”之义。复,反也;即,从也。本理谓原本不与初讼之理。当反从此原本不争之理,故云“反从本理”。“变前之命”者,解“命渝”也。渝,变也。但倒经渝字在命上,故云“变前之命”。“前命”者,谓往前共初相讼之命也,今乃变之也。“安贞不犯”者,谓四安居贞正,不复犯初,故云“安贞不犯”。
通说:九四知道争讼失利,无法获胜,服从审判,回复到未争讼前的状态。安于现状,坚守正道,停止争辩,应该可以安然无事。
22:06:11温海明:@林文钦 九四认命不争。
22:06:59林文钦:@温海明 此说有智慧。伴君如伴虎。
22:08:21张国明:二多誉,四多惧。
22:08:51叶亮:九四变为巽,又居柔位,又有正应,自有取吉之道!
22:11:12靖芬:此爻一变成巽卦,整体成涣卦,浮在水上的巽木则为舟楫,能够帮人渡河、济险,化解危险。
22:11:35林文钦:九四有智慧,能识时务而不争。
22:13:02叶秀娥:讼的智慧在于适可而止,从初爻到九四,都在讲这个道理。所以识时务为俊杰好像是讼卦的卦义,老师在星期一的卦辞就总结而出。
22:15:35明易:及时调整自己状态,由争到不争,确有智慧。
22:15:50李伟东: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
22:16:24张国明: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22:16:28叶秀娥:不克讼,看到的解释多是不胜讼,因不胜讼,所以及时改变态度。
22:16:30林文钦:在讼卦我很喜欢讼卦九四爻,有争的能力及心智,但不乱争,能稳重、能定,认清情势,故能吉。
22:19:25叶秀娥:金景芳解释没有诉讼对象,所以改变调整对讼的态度,此一解不太明白。
22:22:19林文钦:金先生的意思,是九四有争讼之心,然能认清情势,故放弃争讼之心,安于现状。一念不起,是非不生。
22:23:15陈鹏飞:@林文钦 问一个小问题,在说九四没有诉讼对象时,只说初六和六三不是对手,为什么没有提九二,感觉九二倒有可能是对手。
22:26:41张国明:四爻与初为应,与三爻五爻为比。一般与二爻或上爻不发生关系。
22:27:42倪木兰:@叶秀娥 @林文钦 两位老师刚好对克字持不同解释:一种为战胜,不克讼为不胜讼。另一种解释刚好相反,不争胜,非不能胜。
22:27:46林文钦:金先生以应与比之关系解此爻爻义。二与四无应或比之关系。
22:28:30靖芬:没错!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
22:28:52叶秀娥:以不克讼之二解,解为不胜讼而改变守分安命,是为生存智慧。以为欲讼而无由讼,是一种生命态度。
22:29:10林凤:应该是指有争之心,但是看清形势,发现自己争也不能胜的情况下选择了不争吧?
22:29:45林文钦:同时二已不克讼,归而逋了,所以四也就不与之争讼。四若趁二之危而斗之,则非智慧之人,难吉也。整个爻辞要注意吉这个字。
22:32:32叶秀娥:所以能讼而不讼,九四对九二,能饶人处且饶人,如此解对讼的处置应有比不胜讼而不讼的境界更高吧。
22:33:30靖芬:讼卦中互为家人卦,若真能如家人般和睦相处当然吉啰!但重点就是讼当适可而止。
22:33:55倪木兰:@叶秀娥这倒让我想起孔子说过“必也使无讼乎”一语。
22:34:01林文钦:由吉字去思考必能悟出其中道理。
22:34:53叶秀娥:九四展现出既智慧又慈悲,比前三爻都因阴柔不讼而更积极。所以老师最喜欢九四爻辞原来是这个道理
22:36:18林文钦:能得也要学习放下。
22:37:12张国明:女性解卦方能看出慈悲。
22:37:24陈鹏飞:@叶秀娥 您讲得都好,很喜欢。只是把九四与前三爻相提并论感觉稍有不妥,九四毕竟是居上位啊。
22:37:51叶秀娥:是,谢谢指正。
22:39:03林文钦:放下与上争讼之心,放下与下争讼之心,放下心中与人与物争讼之心,认清自己,认清环境。待时而动,则能吉也。
22:40:14叶秀娥:本卦就仅初六与六三为阴爻,此两爻皆有终吉,讼为争执,强者尊者有理者,按理而言,应是赢家,在此卦,弱者、卑者反得终吉。此处人生智慧,耐人寻味,对弱者言,忍一时风平浪静,对强者言,退一步海阔天空。
22:40:55林文钦:“和”则“吉”。
22:42:15陈成义:讼源于心中欲念和情绪冲动,知其根源,化解有方,趋吉。想想历史,其实也是情绪决定的,很少是理性、逻辑决定的。
22:46:03张国明:群内有北方的有南方的,有大陆的有台湾的,有男也有女,不同而和,兴旺之象。
22:46:17林文钦:其实成大业者看似由情绪决定,其实未必如此。你看刘项之争,谁情绪?谁理性?最后谁赢?
22:46:52叶秀娥:本以为讼卦的本意是不争为上,所以柔者,不能争,不敢争而得吉,阳刚者,在此卦中除九五外,都被冠以好讼,刚者于讼都是输家的,但九四卦经老师解为,能讼而不讼,境界真高啊。
22:47:05林文钦:这要感谢温老师。
22:47:18温海明:@林文钦 谢谢林老师!
22:47:59陈鹏飞:学易一个多月了,到今天好像突然有点感觉了,仿佛与这些阴爻阳爻是老朋友一样,个个性格鲜活,呼之欲出了。诚挚感谢温师林师及各位师友!
23:21:23林文钦:讼卦九四的占断
北宋易学家邵雍解 吉:得此爻者,会转危为安。做官的会闲中复职。
占得此爻者,在争执、官司上不能胜诉。当出现这种结果时,虽然心里可能觉得不满意,甚至不服气,怒心冲冲,但是,要克制一下自己,接受这种结果。回归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上,不要再因为官司或争执而耽误了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也不要为了发泄不满做出伤害他人的举动,不要想着去报复对方,应接受判决,并认为这是命运的安排,回到家继续自己以前的生活,这样才能吉祥。
变卦为风水涣,可解为涣散其困恼。所以,必须切切实实去努力自己的工作。
(整理:黄桢,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硕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