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作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继承和发展了前期法家的历史进化观点,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历史观和治国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世异则事异”的历史进化观
韩非认为历史是不断变化的,肯定历史发展的阶段性。他描述了历史的演变过程,将其划分为上古(有巢氏、燧人氏)、中古(尧、舜、鲧、禹)、近古(夏、商、周三代)以至当今之世(战国)几个阶段。上古时期,人民少而禽兽众,为了躲避禽兽虫蛇的侵害,有圣人构木为巢,被尊为“有巢氏”;为了解决食物腥臊恶臭伤害腹胃的问题,又有圣人钻燧取火,被尊为“燧人氏”。中古之世,天下大水,鲧、禹决渎治水。近古之世,桀纣暴乱,汤武征伐。
韩非提出“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的观点,强调时代变化,人们面临的物质生活环境不同,解决问题的方式也应随之改变。他指出:“今有构木钻燧于夏后氏之世者,必为鲧、禹笑矣;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然则今有美尧、舜、禹、汤、武之道于当今之世者,必为新圣笑矣。”这表明人类不可能用旧办法解决新问题,反对把社会历史看作是一成不变的。他讽刺儒家赞美尧、舜、禹、汤、武的政治,认为“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在韩非看来,物质条件古今不同,君主治国并无古律可循,亦无常法可遵,必须“论世之事,因为之备”。
世异则事异
二、“富国强兵,讲求实效”的治国思想
基于其历史观,韩非认为历史变化的方向因物质条件的不同表现出“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的趋势。他所倡导的法治,就是要将“争于气力”的蛮强世界纳入法的规范范围之内。
韩非以君主之利作为一切行为善恶的判断标准,认为君主利益与国家利益是一致的,国家的公利唯在君主生命的安危与富国强兵。与富国强兵有直接关系的是农战,因此他发展了法家特别是商鞅“重本抑末”的重农思想,极力鼓吹农战,而裁抑贬斥儒侠。他将儒家“学者”、纵横家“言谈者”、墨家“带剑者”、“文学之士”、“工商之民”称为“五蠹”,认为他们是“无用”之人。他说:“博习辩智如孔、墨,孔、墨不耕耨,则国何得焉?修孝寡欲如曾、史,曾、史不战攻,则国何利焉?”供养这样的人是“所用非所养,所养非所用”。
韩非极力反对儒家的德治,主张“不道仁义”。他认为仁义礼智并不足治国,“今世皆曰:尊主安国者必以仁义智能,而不知卑主危国者之必以仁义智能也。故有道之主,远仁义,去智能,服之以法”。他以“严家无悍虏,而慈母有败子”为例,说明“威势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乱也”。
韩非子塑像
三、对韩非思想的评价
韩非将君国的现实眼前功利视为唯一的价值标准,视法为群体社会的唯一行为规范,要求全体社会成员步调一致,去实现君主的治国理想——国富兵强。这种功利主义、工具主义思想,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当时战国时期各国争霸、富国强兵的需要,为秦国的统一提供了理论支持。
然而,韩非的思想也存在明显的局限性。他完全忽视了臣民的存在价值,将臣民仅仅视为君主治国的工具,把法治推向了极端,企图以法代替人类生活、群体社会与个体人的其他的或长远的价值、利益、意义,使之成为唯一的强制性规范。这种极端的思想可能导致社会的僵化和人性的压抑,不利于社会的长期稳定和发展。
总之,韩非的历史观和治国思想既有其时代的合理性,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我们应该以客观、全面的视角去认识和评价他的思想,从中汲取有益的经验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