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2日的深夜,派出所接到张某报警电话,称王某乘坐其驾驶的出租车,对其无端进行殴打。派出所随即出警,发现王某处于严重醉酒状态,意识不清,没有自控能力,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强制醒酒措施。张某受伤后到医院治疗,经诊断住院15天,花费医疗费七千余元。公安部门对王某作出拘留5天、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双方在派出所未达成和解,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的过程中,王某及其家属称王某对当天殴打张某一事全无印象,自身身体也出现不同程度的挫伤,且王某在事情发生后已经向张某支付了全部医疗费,公安部门也对其进行了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所以王某不应当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承办法官根据事发时视频及张某提交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病历等证据,初步认定案件的基本事实及张某等大概损失情况,但也考虑到被告王某的履行能力及能否尽快得到赔偿等实际情况,认为调解是此次纠纷的最佳处理方式,遂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法理、人情等多个角度耐心沟通,经过不懈努力,使得双方握手言和,被告认识到自己酒后伤人不仅需要承担行政责任,也同时应当对伤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告随即积极筹款,在调解第二天就向原告履行了全部调解款18000元。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十分满意,不仅切实解决了双方的纠纷,又让双方了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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