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底有三样,家败人丁散”,不管床有多大,床底都别放这6种东西
143 2025-09-04
一、论咸池
休囚错乱,多能多艺或巫医;
生旺互空,半文半武耽酒色。
咸池在休囚错乱,其人不巫即医;如生旺互换空亡,半武半文人也。
诗曰:
错乱咸池艺术名,休囚带鬼更为真;
空亡生旺心尤巧,能武能文酒色人。
山人注:
年干为禄,年支为命,纳音为身。咸池者,年命三合五行沐浴之位,如亥卯未木局之人,沐浴于子,故以子为咸池。既是沐浴裸形,故主情色之象。裸形则身无庇护,难免受害,年为父母之位,故日时重见者,谓之“岁杀”,主刑克父母也。然子午卯酉亦乃五行帝旺之位,万物壮实之时,凡事必有所成,故为艺术(即技艺)之星。此咸池所主意象之缘由也。本格所言,即取咸池所主艺术与情色之象也。
(一)成格条件
1、休囚错乱,带鬼为真。
(1)休囚
咸池纳音休囚死于月令,临于四支更多见死墓绝败者是也。如亥卯未人咸池在子,若为甲子金,休于冬、囚于春、死于夏,四位更多见子(死)丑(墓)寅(绝)午(败),谓之休囚。虽旺相于月令,然逢死墓绝败多者,亦同论。
(2)错乱
咸池一位干支逢刑冲穿破而纳音相克者是也。
(3)带鬼
禄命以克年干者为禄鬼,克年干化气(真气)五行者为真鬼,克年支者为命鬼,克年纳音者为身鬼。咸池天干、地支或纳音克年者,谓之“带鬼”。
命中遇此者,乃主为艺术九流(如医师、命师、卦师、相师、风水师、巫师或各样匠人)之医巫卜筮之命。
2、咸池生旺,互换空亡。
(1)生旺
咸池纳音旺相于月令,临于四支更多见长生、临官、帝旺者是也。如亥卯未人咸池在子,若为丙子水,旺于冬、相于秋,四位更多见申(长生)亥(临官)子(帝旺),谓之生旺。虽不当令,然得长生、临官、帝旺多者,亦同论。
(2)互空
年或别位见时或日上有咸池,且互换空亡,有如下十组:
癸亥人见甲子,乙卯人见壬子,己未人见戊子
癸巳人见甲午,乙酉人见壬午,己丑人见戊午
丙午人见己卯,庚戌人见丁卯,
丙子人见辛酉,庚辰人见丁酉。
命中遇此者,乃主其人心灵手巧,多才多艺,然贪酒好色。
(二)命例解读
例1、休囚错乱,带鬼为真
年月日时胎
癸戊丙壬己
巳午午辰酉
水火水水土
此清代命理大师任铁樵之造也。
禄命论,巳人,日上见咸池午。丙午纳音水,囚于夏,临于四位则绝于巳,胎于午,墓于辰,此为“休囚”也。月日午午自刑,日纳音水与月纳音火相克战,此为“错乱”也。年干癸合戊,真气为火。日干丙见胎元酉乃辛禄,则论丙辛合水,乃年干真鬼,是为“休囚带鬼最为真”,故以卜筮为业也。
例2、咸池生旺,互换空亡
年月日时胎
戊乙癸壬丙
寅卯卯子午
土水金木水
此人聪明能干,然好酒色,曾闹出桃色绯闻。
禄命论,乙卯月以壬子为咸池,且互换空亡;壬子木旺于春,且得临官、帝旺于年月日,其生旺可知,乃合此格,故其心性如是也。
二、遍野桃花
遍野桃花,韩寿逞窃香之誉。
子午卯酉不宜全见,则必为春风柳陌之游、流水落花之约也。
【遍野桃花格】
甲午金、丁卯火、壬子木、己酉土
诗曰:
咸池四位五行中,遍野桃花妒紫红,
男女遇之皆酒色,妖娆娇脸弄春风。
山人注:
(一)成格条件
命中见子午卯酉四位全,则年月日时各得其咸池,故谓之遍野,乃主其人贪酒好色也。然若年支所起咸池纳音受克,煞得伏降,则不可如是论也。
(二)命例解读
例1、原注命例
年月日时胎
甲丁壬己戊
午卯子酉午
金火木土火
禄命论,命见四仲全,乃合遍野桃花。午人,咸池在卯。丁卯火旺相于春,更帝旺于午;丁卯火自败,归依胎元戊午自帝旺之火,更得壬子木相生,其旺可知。局无纳音水制火,则咸池丁卯克身为鬼,更逢壬丁单合合起咸池逞凶,必耽酒好色,因此得疾而不寿矣。
例2、清乾隆帝
年月日时胎
辛丁庚丙戊
卯酉午子子
木火土水火
禄命论,命见四仲全,乃合遍野桃花。卯人,咸池在时。丙子水自帝旺,又旺相于秋。月胎二火同类相破,无力化年木生日土。而辛卯木自帝旺,乃能克自胎庚午土,丙子水不逢制,咸池不得伏降,故其好色必矣!
例3、明杨继盛
年月日时胎
丙甲丁癸乙
子午酉卯酉
水金火金水
禄命论,命见四仲全,乃合遍野桃花。子人咸池在日。丁酉火旺于夏,又帝旺于午,不弱也。然酉落空,胎元乙酉水归依年命丙子自帝酉水,同克丁酉火,咸池伏降,故命主廉直耿介,非好色之人。
三、滚浪桃花
顺流滚浪,泛滥妖娆。
咸池在日时有水,谓之滚浪桃花,故主“翡翠衾堆,倚玉偎香情最密;销金帐暖,回头含笑媚还生”,其为淫逸,亦可知也。
诗曰:
轻薄桃花逐水流,鸳鸯两沼共沉浮,
更兼马贵同来合,罗绮丛中度百秋。
山人注:
(一)成格条件
1、水人更见水咸池
《三命通会》卷三“歌子午卯酉四宫互换神煞”以本节之意为本,另作新歌如下:
咸池为性本邪淫,申子辰逢癸酉金。
亥子水人情色重,恐耽花酒病伤心。
万公之意,乃谓申子辰亥水人,更见癸酉、子带水咸池,乃合“滚浪桃花”。年命纳音或咸池纳音为水者,亦可同论。然若咸池伏降,则不主好色也。
何以水咸池尤主淫滥?盖《五行精纪》卷廿七“论凶杀”有“诸杀伤”一则,引《三命纂局》云:“咸池怕水”,乃以咸池本浴日之处,见纳音为水,其象尤真也。
2、更兼马贵同来合
年咸池与年或别位驿马或天乙贵人干合、支合或三合,乃犯“五杀簪花”,尤主淫滥也。
(二)命例解读
例1、古例女命
年月日时胎
戊戊癸戊己
子午酉午酉
火火金火土
运至乙卯,夫得疾而死,后淫秽异常。(《滴天髓》)
禄命论,子水人见日上咸池带癸水,乃合滚浪桃花。且戊癸单合合起咸池,月时戊午又重犯八专;年月时三火同类刑冲,不能制癸酉金,咸池不得伏降,其人必淫矣。
戊子火人,乃以纳音水为夫。局内不见纳音水,犯命中无夫,乃主克夫。且水囚于夏,四位止帝旺于子为有气,其弱可知。乙卯水运,水死于卯,更逢胎元己酉土反吟克坏,故此运丧夫。卯运与原局成四仲全,又犯遍野桃花,故淫秽异常。
例2、今人女命
年月日时胎
癸乙庚丁丙
亥卯子丑午
水水土水水
命主曾与人私通。
禄命论,亥水人见子水咸池,乃犯滚浪桃花。癸人天乙在卯,其干与咸池天干庚相合;庚日贵人在丑,咸池子与其相合,乃犯五杀簪花。又癸亥、乙卯、丙午,乃犯八专三重。咸池庚子土临官于亥,帝旺于子,虽死于春,亦不弱也,又无纳音木相克,咸池不得伏降,其人必淫也。
例3、今人女命
年月日时胎
乙庚戊庚辛
卯辰子申未
水土火木土
命主淫滥,曾失身于姐夫。
禄命论,乙卯水人又见子水为咸池,水人更遇水咸池,乃犯“滚浪桃花”;乙人劫杀、天乙、红艳亦在申,庚申又为八专,咸池与诸煞逢三合合起,乃犯“五杀簪花”;乙卯、庚申又八专重犯,必主其人淫滥矣。
四、倒插桃花
倒插回眸,风流倜傥。
如卯人见寅午戌日月时,如酉人见申子辰月日时,咸池反朝于年,谓之倒插桃花。命逢,若非暮雨朝云客,必是贪花卧酒人。
诗曰:
倒插桃花色转鲜,日时与月反朝年,
风流倜傥多奸妒,性巧聪明贤不贤。
山人注:
(一)成格条件
年取咸池于月日时,是为“顺”;月日时取咸池于年,是为“逆”,故谓之“倒插”。凡月日时有两三位咸池在年者,皆合此格,乃主人聪明奸妒,风流倜傥,然不免淫滥也。女命见者尤忌。咸池在年,若年命纳音逢克,煞得伏降,则不以此论。
(二)命例解读
例1、古代女命
年月日时胎
丙己己乙庚
子亥亥亥寅
水木木火木
命主为娼。
禄命论,月日时咸池皆相并于年,乃犯倒插桃花;且咸池与阴阳煞(丙子、戊午为阴阳煞,丙子水自帝旺为阴煞,戊午火自帝旺为阳煞。女命日上见戊午,主得美夫;男命日上见丙子,主得美妻。若女命见丙子,男命见戊午,皆主异性缘厚)相并,皆主淫滥也。双己、三亥,乃犯四重双辰;乙己为平头,亥为年亡神、胎劫杀、年隔宿,乃合双辰结党,又主孤克,难为人妻。且丙子水旺极,土夫反伤,故沦落风尘为娼也。
坤:丙子、己亥、己亥、乙亥
终南论,日主立极,月日同柱为我宫,年时为他宫。己以乙为杀,且同床于亥,似可将乙作夫论。然己无根虚浮,而乙得气于亥中甲,更得旺水相生,乃能克己,此“云升于天,遇风吹以狼藉”之象,不作婚媾之喜。而日主赖年月虚印浮比相生助,堪与杀相敌,更以本体亥刑异性星乙坐下亥,此交媾求财象,故为娼也。
例2、古代女命
坤:戊子、甲寅、己未、丁卯
此造出自《三命通会》卷七“论女命”“滥格”,原文:“又戊子、甲寅、己未、丁卯,正月甲木旺,卯未会局,偏正夫多,子上又有旺财。己合甲官,阴阳匹配,故虽聪明秀丽,不免失之于滥。况倒插桃花,上坐娣妹,不是官星,岂为良妇?”
女命以官杀为夫,正月甲官建禄为旺,地支卯未会木局,而卯未藏乙为杀,是偏官亦旺,故谓之“偏正夫多”。而己土以水为财帝旺在子,故云“子上有旺财”,财能生官杀,是官杀皆得生旺也。甲己相合,乃夫妻相合,故云“阴阳匹配”,乃以甲官为夫之意也。然既然明见夫星,又见七杀得生旺,则必然主私情也,故云“不免失之于滥”。
年月日时胎
戊甲己丁乙
子寅未卯巳
火水火火火
又禄命论,日时咸池在年,乃合“倒插桃花”。戊子火虽逢甲寅水克,然一水难克巳火,故淫滥不免也。且桃花上乃劫财,并非正官,则亦主淫滥,故非良妇也。盖子平以咸池上带正官、正印者,主美而贤也,否则主淫乱也。然虽为淫滥之人,万公并未明言其为娼妓。
坤:戊子、甲寅、己未、丁卯
而以终南论,甲寅乃夫星,盖甲己相合交媾,未为木库,乃甲寅之家也。甲夫透戊坐子,虽与己阴阳相配,然子为日偏空,缘分淡薄之象,乃主命主与夫同床异梦也(此与未逢卯会,不收寅之象同也)。而时上卯,乃日主七杀,亦乃异性星。未透丁占卯,且日时卯未半合,乃与情人交媾之象。卯非己财,故命主只是贪图肉欲,而非以交媾取财。
例3、现代女命
年月日时胎
辛丙丙壬丁
酉申子辰亥
木火水水土
禄命论,月日时咸池皆在年,乃犯“倒插桃花”;咸池纳音木,不逢纳音金克,煞不伏降,更逢丙辛单合合起,其人淫滥必矣。木人以纳音金为夫,局中不遇,乃犯命中无夫;金死于夫宫(日支子),皆主克夫也。淫而无夫,为妓必也。
坤:辛酉、丙申、丙子、壬辰(1981年)
终南论,日主丙火虚浮无根,年月丙辛相合,比肩不助。又逢申子辰三合水局,故当从杀论,以壬水立极。日时我宫,年月他宫。
如此,我宫以本体辰合酉,以子合申为财也,盖水人可以金为财。而丙与壬阴阳相配,用申透壬与时干交合,则丙申乃异性也。而年月干相合交媾,而支阴阳相配,乃为夫妻。而辛酉合控丙申,则丙申难为我夫明也。然辰酉相合,可暗得丙之财,此乃以交媾得财,故为妓也。
例4、现代男命
年月日时胎
丁戊壬甲己
酉申子辰亥
火土木火木
命主年轻时风流好色,一直未婚。34岁才结婚,妻子小其14岁。
此造禄命论,月日时咸池皆在酉年,乃犯“倒插桃花”;且丁酉火不逢克,煞不得降,壬丁单合合起,故主风流好色。
乾:丁酉、戊申、壬子、甲辰(1957年)
终南论,丁酉一柱,丁乃壬财,与日相合交媾,亦辰酉作合而入性宫,故丁酉为妻也。然年月申酉阴阳相配,申亦透壬与丁相合交媾,则戊申乃与我争妻之人。若岁动不能助我宫掌控戊申,或将其制去,或助我绕过戊申与丁酉作合,则亦难婚也。
21虚岁入乙巳大运,性宫辰透乙坐巳,似可与酉半合交媾而能有秦晋之好。然巳申亦合,戊亦可用巳与酉半合也,故此运乃命主与异性交媾而已,非成婚之象明也。与咸池交媾,故主风流也。
31虚岁入甲辰大运,则引动申子辰三合水局,申由子掌控;甲得旺水相生而能制戊,故戊申为我所制。而甲辰合酉到性宫,合到时上,则壬丁亦可合,故此运成婚也。
34虚岁庚午流年,庚坐败地,又逢壬水,不制甲木,则庚克甲,反引动甲制戊也;而午冲子,亦引动申子辰,令子掌控申也。又午乃年命咸池,流年犯桃花,而引动大运之象,故此年成婚。
妻子年少者,丁酉纳于兑为少女,而日柱壬子,壬乃乾所纳,子亦乾初爻所纳,乃老男之象也。小14岁,以周岁论,乃辛亥年生人。辛亥透壬与日干交合,透甲可入性宫,故此年生人可以为妻也。
五、岁杀重逢
岁杀重逢,祸延乃父。
咸池在日时,名岁杀。犯一两重,主为事累及乃尊也。
诗曰:
时日咸池一两重,名为岁杀父招亡,
暴亡水火离乡死,咒诅瘟黄不善终。
山人注:
《三命通会》卷三“歌子午卯酉四宫互换神煞”引本节之诗,并注运:“岁煞者,即咸池,在日时主父恶死。属火主火死,属水主水死,属土主瘟死,属木主打死,属金主刃死,各以五行推之。”乃谓咸池在时日,主父恶死。咸池纳音为火,则主死于火,余同此论。然亦不可拘泥,如在金,亦可主亡于肺疾;在火,亦主心血之病。如此之类,不一而足也。全要感悟通透,多般取象也。
《三命通会》卷十“玉井奥诀”亦有歌诀,与此节之意同,原文云:“时日咸池带煞,父命恶亡。”原注云:“咸池在日时为岁煞,主父恶死,更加恶煞无疑。如金主刀兵,火主火厄,水主水厄,土主瘟疫,木主枷杖,以五象推之。”
咸池何以在日时上,便作“岁煞”看?盖咸池,乃本生太岁三合五行之败地,如申子辰水局,而水败在酉,故以酉为咸池是也。而败乃中途应灾之象,而年乃父母宫位,故应父灾。然此亦不可拘泥,盖古时,父乃一家之主,乃养家之人。而今日,则父母皆是养家者,故亦可主母之灾。至于所克何人,尚需以理法推究,毕竟神煞所论,只是象法而已。至于以咸池纳音五行,以论应何灾,乃取象之法,亦不必拘泥也。
(一)成格条件
1、时日咸池一两重
乃以年与他位取咸池,有两重在日上或时上者,则灾象尤显;如只是一重,则又要如《玉井奥诀》所言,要“更加恶煞”方可。
2、更加恶煞
子午卯酉为咸池,若逢羊刃、灾煞、六厄、白虎(年命纳音五行胎地)、破碎、悬针相并,则其凶尤重。
(1)羊刃
甲寅人见卯,庚申人见酉,乃咸池羊刃相并,或它干阳刃在其上者亦合。
(2)灾煞
寅午戌见子,申子辰见午,巳酉丑见卯,亥卯未见酉。
(3)六厄
巳酉丑见子,亥卯未见午,申子辰见卯,寅午戌见酉。
(4)白虎
乃年柱纳音五行之胎地。
庚申、壬子、戊辰木人,胎在酉;乙亥、丁卯、己未火人,胎在子;癸巳、乙酉、丁丑水人,丁巳、己酉、辛丑土人,胎在午;壬寅、甲午、庚戌金人,胎在卯:此皆是白虎与咸池相并也。
即甲午、乙酉、乙亥、丁丑、丁卯、丁巳、戊辰、己未、己酉、庚申、庚戌、辛丑、壬子、壬寅、癸巳此十五柱在年上,见咸池在日时者,则合此歌之象。
(5)破碎
寅申巳亥人见酉为破碎。而申人见酉,岁煞与破碎并也。
(6)悬针
此煞,以干支字形论,乃甲辛卯午申五字是也。
(二)命例解读
例1、丧父
年月日死胎
乙己乙戊庚
卯卯卯子午
水土水火土
今人女命。未交大运,10岁甲子年丧父。
禄命论,年月日咸池相并于时上,乃犯岁煞三重;双乙三卯,又犯双辰四重,乙己为平头,卯为悬针,乃合双辰结党,故主刑克,有早丧父之厄。
乙卯水人,以纳音金为母,以纳音火为父,戊子是也。戊子火虽旺相于春,然败于年月日,胎于时,更落空亡,乃旺而不旺也。月胎二土同类相破,无力制水,而年日二水帝旺于子来克戊子火,故主克父。
童限己卯,己卯土自死,与庚午胎同类相破,无力制水救应。而戊子火临败地,逢卯刑起,必逢月日二水相克。流年甲子金,生二水克戊子火,故是年克父。
乾:乙卯、己卯、乙卯、戊子
终南论,日主乙木透自年月,然乙旺克己,不作婚媾之喜。而月时己卯、戊子,天干阴阳相配,地支子卯刑交媾,己无根,以卯论,则戊为财;戊亦无根,以子论,则己为杀:故己为父,戊为母。且己为偏财,子水为印,亦与传统论法同。己坐卯与杀同位受克,早丧父信息明显。
未交入大运,甲子年丧父。盖未入大运,则童限己卯,是父受克应期;甲子年,己甲相合,而己入绝乡,故父丧也。
例2、丧父
年月日时胎
甲丙甲癸丁
子子申酉卯
金水水金火
17岁,戊寅运,庚辰年,丧父。
禄命论,年月日咸池相并于时,乃岁煞三重;双甲、双子,又犯二重双辰,且甲与申为悬针,丙为平头,申又为酉时亡神,乃合双辰结党,不免刑父克母。
甲子金人以纳音土为母,以纳音木为父,命中不遇,乃与父母缘薄。然土长生于日,帝旺于年月,其气壮也,故无恙。而木败于年月,绝于日,胎于时,其弱可知,故父易有灾。
戊寅大运,纳音为土,父星见矣。然土病于寅,逢甲申自生之水会同年月时金水反侮,此运必克父也。流年庚辰,纳音为金,生水侮父,更会全水局比助众水伤父,而土入墓于辰,故是年丧父。
乾:甲子、丙子、甲申、癸酉(1984年)
终南论,日主甲木,结胎于酉,酉乃父母之位。月时丙子、癸酉,丙癸阴阳相配,地支相破交媾,乃夹生日主,故为父母。丙坐支夫妻宫透癸定义酉为配偶,且丙以酉为财,故丙子为父,癸酉为母。
支会水局,然丙无根,最忌癸克。喜见甲木化癸救应,则岁运最忌克甲为灾。戊寅大运,与甲申天克地冲,则甲禄受伤,甲难以救应;庚辰,则是三合水局,且庚又克甲生癸,又合动癸酉克丙,则丙父自然遭殃。
例3、父母双亡
年月日时胎
庚乙乙甲丙
申酉未申子
木水金水水
21岁,丁亥运,庚辰年,父母双亡,死于水灾。
禄命论,申人申时,咸池在酉,虽不在日时之上,然是年时咸池,亦为岁煞两重;酉乃庚年阳刃,未日灾煞,是攒凶为灾;双乙双申,乃犯二重双辰,乙为平头,申为悬针,酉乃年刃,申乃月亡神、日劫煞,皆与双辰相并,乃合双辰结党:皆主孤克,父母易丧。乙酉咸池纳音水,故父母亡于水厄。
庚申木人,以纳音水为母,以纳音土为父。胎元丙子水为母,旺相于秋,又自帝旺,更长生于年时,复得干支纳音众金相生,此生旺太过,反为祸也,故其寿不永。局内不逢纳音土,乃与父缘薄。土逢命中金水结党反侮,庚申木克,不免夭寿也。
丁亥大运,纳音为土,父星见矣。然逢年时二申相穿,纳音受克,此运父凶;水为母,又临官于亥,复增水之旺,故母亦应灾。流年庚辰,土为父,入墓于辰;申子辰会全水局,水为母,旺极主凶,故父母皆亡。
乾:庚申、乙酉、乙未、甲申(1980年)
甲申、乙酉同类娶妻,而夹生日主,故为父母。而乙胎在酉,绝在申,亦主此象。乙酉与日皆为阴支,性别相同,故乙酉为父,何况申藏壬水为乙之印,亦主母之象。
年月乙庚相合,生酉月,申酉会金方,则乙有化金变质之象,故主早丧父。而甲木根轻,乙庚合而变金,则七杀制身之象亦显,故亦应灾。
丁亥运,丁火虚浮,克庚则激怒庚金合克乙木,父当有凶;申亥相穿,则甲根受伤,母亦应灾。庚辰流年,申辰拱合,则庚克甲,丧母之征;辰酉作合,互换羊刃,克父之兆。
例4、丧父
年月日时胎
丁丙己甲丁
卯午酉子酉
火水土金火
5岁,流年辛未,命主随父亲出车送货,不慎两车相撞,父亲当场死亡,命主经极力抢救才得以幸存,然神经受创,一目失明。
禄命论,卯人,咸池在时,是为岁煞一重;丁卯纳音火,胎在子,是白虎与岁煞相并也。双丁、双酉,乃犯二重双辰;丁为平头,酉乃年灾煞、月六厄,己为平头,卯乃日灾煞、时六厄,皆与双辰相并,乃合双辰结党,不免孤克而父母难寿。
丁卯火人以纳音木为母,纳音金为父,甲子金是也。金死于夏,日上己酉土克月上丙午水,水不能克火。则年胎二火旺于夏,同克甲子金。日上一土难泄二火,更父必应灾也。年命丁卯火逢胎元丁酉火互换灾煞,更同类相冲,亦主有厄。
童限丙午,金临败乡,丙午干支火又冲克甲子金,故此运丧父。卯午酉三战,童限引动年胎同类相冲,故此运命主亦有灾。然火帝旺于午,故无性命之忧。
流年辛未,未为年金舆,纳音为土合克丙午水,水不能制火救金,金逢火克,故亡于车祸。辛未土会卯泄丁卯火,则丁卯不敌丁酉相冲,不免伤残。火主目,故一目失明。
乾:丁卯、丙午、己酉、甲子(1987年)
终南论,日主己透自午,而受气在子,故月时为父母之位。且子以午为财,是甲子为父也。午月甲死,夏令水休囚,又坐支逢刑冲破,刃与坐支相刑,是父先天早逝之象。
5岁,未交入大运,童限丙午,木死之地,且冲破坐支;小运己未,甲己相合,而未穿子,印星受伤,故父受殃;流年辛未,将月上丙午合到大运,则原局年日时三战,父亦应灾。
子中癸水受伤最重,甲木亦伤,故有大脑神经受损,而导致失明之象。然己旺于午,通根在未,故可不死也。
小运流年之未,乃卯人金舆,亦是丁人羊刃,刃舆相并而为凶,故父子罹车祸也。
例5、丧父
年月日时胎
丙己丁壬庚
申亥酉寅寅
火木火金木
3岁戊戌年丧父。
禄命论,申人,咸池、破碎相并在日上,而酉亦是亥月之灾煞,是岁煞与破碎、灾煞相并也。
丙申火人,以胎元庚寅木为母,以壬寅金为父。庚寅木旺相于冬,更长生于月,临官于时胎,又得己亥自生之木相助,其旺可知,故母无碍。而壬寅金虽得临官帝旺于年日,然休囚于冬,又乃自绝,逢年月日胎木火结党相克,父必早丧矣。
童限己亥,纳音为木,又来生火克金,故此运克父。流年戊戌,纳音亦为木,凶与凶同,故此年丧父。
乾:丙申、己亥、丁酉、壬寅(1956年)
终南论,日以丙申为父,壬寅为母。盖两柱与日同旬,且阴阳相配,而寅申冲而透丁火为子也。且丁以寅印为母,申财作父也。
原局丙受己晦,坐支被亥穿,难过月柱之关。未入大运,则童限己亥,小运己亥,又同来穿申,父之本体被坏,亦是应期到位。丙坐申不稳,逢流年戊戌与壬寅寅戌拱合,则邀丙入墓矣。
例6、丧父
年月日时胎
丙庚丁己辛
申子巳酉卯
火土土土木
4岁,己亥运,己亥年,丧父。
禄命论,年月咸池在时,是岁煞两重;且申人见酉,乃岁煞与破碎并也。
丙申火人,以辛卯木为母,以纳音金为父。局内不见纳音金,乃与父缘薄。且母为辛卯木自帝旺,旺相于冬,更得申子会水局泄巳酉金局相生。而金为父,休囚于冬,金局逢泄,助身乏力,木则能反侮金也,故父当早丧。
己亥大运,流年己亥,纳音木自生,比助辛卯木反侮金,故此年丧父。
坤:丙申、庚子、丁巳、己酉(1956年)
终南论,日主丁火长生在酉,而绝于子,是月时乃父母之位。且己酉与丁巳纳音皆土,而己酉隔八生子,乃生丁巳;己酉与庚子纳音亦同,而子酉相破,夹生日主。己以子为财,故己为父也。原局己土虚浮,全赖坐支长生,又喜丁巳相生。若岁运将二者皆坏,则主灾厄。己亥大运,己亥流年,岁运并临,乃己父由长生之位而换入衰绝之乡;且亥亥伏吟,与巳对冲,所喜亦伤,应灾之象;小运乙巳,与己亥天克地冲,故父应此厄也。
例7、丧父
年月日时胎
丙甲庚乙乙
申午申酉酉
火金木水水
23岁,丙申运,戊午年丧父。
禄命论,年日咸池相并于时,乃岁煞两重;年日皆申,以酉为破碎,乃两重破碎,酉又为午月六厄,皆与岁煞相并也。又二乙、二申、二酉,犯三重双辰;乙丙为平头,庚为锋刃,申为悬针,又乃时亡神,酉乃年日破碎、月六厄,皆与双辰相并,乃合双辰结党,故主孤克也。
丙申火人以庚申木为母,甲午金为父。庚申木休囚无气,然逢时胎二水相生,故亦无碍。甲午金虽得临官帝旺于年日时,然其自败,又死于夏,且命局五行为水木火金,丙申火帝旺于午来克甲午,乃主克父。
大运丙申火,流年戊午火,会同年命齐来克甲午,尤忌戊午火自帝旺,同宫相克,故此年丧父。
乾:丙申、甲午、庚申、乙酉(1956年)
禄命论,甲午父,乙酉母。盖甲乙阴阳相配,而午酉相破交媾,可生庚金为子也。甲木无根,以午论,则酉为财,故甲为父也。于甲而言,年日皆申,是七杀夹身也。然原局丙临午旺可制庚杀救应,若运入火弱之乡,则难免灾咎也。
丙申运,火入衰乡,则丙庚同位,只是激怒庚杀制甲。而流年戊午,财临旺地,党杀为灾。又甲被庚克,而午被戊夺,故其命不久也。又以气机论,甲绝于申而死于午,亦是木气已尽之象也。
例8、丧父
年月日时胎
己乙戊甲丙
亥亥申子寅
木火土金火
15岁,甲戌运,癸酉年,丧父。
禄命论,年月咸池相并于时,乃犯岁煞两重;甲为悬针,又与岁煞相并,故主克父。
己亥木人以纳音水为母,纳音土为父,戊申是也。戊申土长生于日,临官于年月,帝旺于时,更得月胎二火化木克金以相生,此生旺太过反为灾也,故主克父。
大运甲戌火又来生戊申土,流年癸酉金逢月胎运三火齐克,不能泄秀。且申为年月劫杀,酉乃年月灾煞、日破碎,逢戊癸合起,此年必凶,故灾应其父。
乾:己亥、乙亥、戊申、甲子(1959年)
终南论,年时甲己相合交媾,可化生戊土为子,而戊绝在亥,胎在子,亦是生养之象。且亥子阴阳相配,故己亥、甲子为父母。己以亥为夫妻宫,透甲定义子水财为妻,故己为父而甲为母。己与杀同位受克,故主父早丧。亥限,乃父受克应期,故在10-16岁应灾。
甲戌大运,甲合己则己有入墓之忧;癸酉年,则癸生乙克己,酉亦是吊客与灾煞相并也。
例9、丧父
年月日时胎
乙甲甲庚乙
未申子午亥
金水金土火
坤:乙未、甲申、甲子、庚午
生下数月即丧父。
未人,咸池在时,只是岁煞一重;然年六厄、月日灾煞在午,诸凶杀与岁煞相并也,又逢乙庚相合合起。且双乙、双甲,重犯双辰;乙为平头,甲为悬针,申为年劫杀、悬针,子乃时灾煞,亥乃月亡神、时劫杀,皆与双辰相并,乃合双辰结党,故主克父。
乙未金人,以纳音土为母,庚午是也。以纳音木为父,局内不遇,与父缘薄。且火土金金水,一水难泄二金生木,则一土二金结党必克木也。木墓于未,更逢乙未金克,乃绝处无依,必克父也。
童限甲申,木绝于申。流年乙未,绝处无依,故此年丧父。
坤:乙未、甲申、甲子、庚午(1955年)
终南论,日主甲得根气于未库,未为父母之位。年时天合地合交媾,且乙庚合而化生甲子纳音金,又生日支水,乃以年时为父母。庚以乙为财,故以庚为父,乙为母。庚以午为本体,逢月日会水局冲破,故主克父也。
童限甲申,更会水局冲父之本体,此限父必亡。流年乙未,小运辛未,双未合午,午受合绊,无力敌水局相冲,故此年丧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