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人听过,万人受益:决定男人一生的不是钱,而是这7个内在风水
72 2025-10-09
本专辑以倪海厦《天纪-人间道》为蓝本,解释易经各卦和人世间的事物发展及为人处事的关系。 本篇为原文和解读。有争论或者官司在身的可以参考学习。
苍鹰逐兔之课
天水相违之象
人之所需饮食也,因有所需,争讼之所由起。天阳上行,水性就下,其行相违,所以成讼也。卦义:外健内险之象,必有讼。
人得吃东西喝水,就是因为有这个需求,所以才会有争吵和打官司的事儿。天上的太阳往上走,水的性子是往下流,它们走的方向不一样,这就造成了打官司。这卦的意思是:外表看起来强健,里面藏着危险,肯定会有打官司的情况。
人间道
讼:有孚,室惕,中吉,终凶。
讼之道,必中实,如中无有实,乃诬妄,凶之道也。讼,乃与人争辩,而待决于他人,虽有孚,仍会室塞。故有得中实则吉,但终极其事则凶也。
打官司这事儿,一定得有实实在在的东西,如果中间没有实在的依据,那就是瞎胡说,是凶险的。打官司,就是跟人争论,然后等着别人来判定,就算有点诚信,还是可能会不通畅。所以能有实在依据就吉利,但要是一直没完没了,那也是凶险的。
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因讼者求辩曲直,故利见大人,如大人能以刚明中正决其讼,吉。因讼非吉事,须择安地而居,不可陷于险难,故不利涉大川也。
因为打官司的人想要分辨是非对错,所以能见到公正明智的大人物是有利的,如果大人物能够凭借刚正、明智、公正来判决这场官司,那就是吉利的。因为打官司不是啥好事,得选个安稳的地方待着,不能让自己陷入危险和困难当中,所以不利于去过大河大川那样危险的地方。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
此内险外健,讼之所起。若健而不险,不生讼也。险而不健,不能讼也。猶如一人,只重外饰,内无真材实料,此为讼之源也。
这内里凶险外表强健,就是打官司产生的原因。要是强健但不凶险,就不会产生官司。凶险但不强健,也打不了官司。就好比一个人,只是注重外表的修饰,里面没有真本事真东西,这就是打官司的根源。
讼,有孚,室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
讼之,有中实刚健,但处讼之时,虽有中实,仍有阻碍而须惕惧,则吉。
打官司的时候,要是有实实在在的依据并且刚健,但是处在打官司的这个时候,就算有实在依据,还是会有阻碍,得小心谨慎、心怀敬畏,这样才吉利。
终凶,讼不可成也。
因讼本非善事,乃不得已也,终极其事,则凶也。
因为打官司本来就不是啥好事,是实在没办法了才这样,要是一直没完没了地打官司,那就凶险了。
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如见中正之大人,吉。与人讼必先居于平安之地,任意行险,则身陷。
要是能见到公正的大人物,那就是吉利的。跟人打官司,一定得先待在安全平稳的地方,如果随便去冒险,那就会让自己陷入困境。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此因天上水下,二卦体相违,讼之由也。君子观象,知人有争讼之道,故行事必「慎始」,绝讼端于事之始,则讼不生矣。
这是因为天在上面水在下面,这两个卦的体相是相违背的,这就是产生诉讼的原因。君子观察这种现象,知道人有争讼的规律,所以做事一定要“谨慎开始”,在事情刚开始的时候就杜绝产生诉讼的苗头,这样诉讼就不会发生啦。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此阴柔居下位,必不可终极其讼也。若不终极其讼,虽小有言伤,而终得吉。
此时属于阴柔处在下位的情况,一定不能没完没了地打官司。要是不去没完没了地打官司,虽然可能会受到言语上的伤害,但是最终也能获得好的结果。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此即于讼之初,即戒讼,因阴柔而居下,不可长久。因即讼,必有小灾,应辩理之明,终得其吉。
这就是在打官司刚开始的时候,就要告诫自己别打官司,因为阴柔而且处在下位,不能长久这样。要是真的打起官司,肯定会有小灾祸,应该把道理分辨清楚,最终才能获得吉利。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二爻与五爻为相应之地,九二乃将位,以刚处险,与五之君位为敌,知不可敌,归而避之,俭朴自处,则无过矣。乃邑之至小者,如处强大,此兢也,则必过也。
二爻和五爻是相互对应的位置,九二是将领的位置,凭借刚硬处在危险之中,和处于君位的五爻相对抗,知道对抗不了,回来躲避,生活俭朴自律,那就不会有过错啦。这里是很小的城邑,如果处在强大的位置,这样去争斗,那就必然会有过错。
象曰:不克送,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因义不敌,故不能讼,须避去其所。自下讼上,义不正,且气势不足,此招祸患之至易也。
因为在道义上对抗不过,所以不能打官司,必须躲开这个地方。从下面跟上面打官司,在道义上不正确,而且气势也不足,这是特别容易招来祸患的。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阴爻居三阳刚之位,乃阴柔居二刚之间,须知虽处危地,能知危惧,终必获吉。守原之本永,三则从之,皆可使善也。
阴爻处在三个阳刚的位置,也就是阴柔处在两个刚硬之间,要知道虽然处在危险的境地,但是能够知道危险并且感到害怕,最终肯定会获得吉利。坚守原本的根本永远不变,第三爻跟着这样做,都能够变得好。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守其本分,顺从上之所为,非由己意,终也吉。
守住自己的本分,顺从上面的所作所为,不是按照自己的想法来,最终会是吉利的。
九四:不克讼,復即命,渝安贞,吉。
此阳刚居乾下,因不得中正,本必讼。故四爻刚位阳居之,虽刚健欲讼,而无与对敌,则讼无由而兴。此即若能克制刚忿欲讼之心,就于命,革其心,平其气,而变为安贞,吉矣。孟子云:「方命虐民,夫刚健而不中正,则躁动,故不安,处非中正,故不贞,不安贞,所以好讼也。」方,不顺也。
这阳刚处在乾的下面,因为得不到中正,本来肯定会打官司。所以第四爻是刚位,阳爻处在那里,虽然刚健想要打官司,但是没有跟它对抗的对象,那么官司就没办法兴起。这就是说如果能够克制住刚猛愤怒想要打官司的心思,顺从命运,改变自己的心思,平复自己的气息,从而变成安于正道、守正不渝,那就吉利了。孟子说:“违背天命残害百姓,要是刚健却不中正,就会躁动,所以不安稳,所处的位置不是中正,所以不正派,不安稳不正派,所以就喜欢打官司。”方,就是不顺从的意思。
象曰:復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能如上,则无失,吉也。
能够像上面说的那样,就不会有失误,是吉利的。
九五:讼,元吉。
九五居尊位,治讼得中正,则大吉而尽善。
九五处在尊贵的位置,处理官司能够做到中正,那就非常吉利而且完美。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此云中正之道,施必吉也。
这里说的中正的道理,去施行的话一定会吉利的。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刚健之极,处讼之终极,人因其刚强,穷极于讼,取祸丧身,即使善讼能胜,即赏,亦来自与人仇争所得,其能保乎。终一日见三次褫夺也。
刚健到了极点,处于打官司的最终阶段,人们因为他的刚强,在打官司这件事上走到尽头,招来灾祸失去自身,就算善于打官司能够取胜,就算得到赏赐,也是从跟人结仇争斗中得来的,这能保住吗?最终有一天会被三次剥夺啊。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穷极讼事,既有受命之宠,亦不足以敬,而可贱恶,祸患随至也。
把打官司这件事做到极致,就算有接受命令的恩宠,也不值得敬重,反而会被轻视厌恶,祸患也就随之而来了。
易经告诉我们,戒之初,慎于始,不可妄讼也。